近日,秦皇岛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一则公告
秦皇岛一房地产公司被罚75万元
到底原因为何,详情如下:
关于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秦住建罚先告字〔2023〕第23号)和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(秦住建罚听告字〔2023〕第23号)的送达公告
当事人:秦皇岛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303005689409786
地址: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11-1号
现查明,你单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,违反了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七条之规定,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秦住建罚先告字〔2023〕第23号)和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(秦住建罚听告字〔2023〕第23号)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,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之规定,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、申辩、要求举行听证。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、申辩意见,提起听证申请,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地址: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79号605房间
联系电话:0335-3195103
工程质量大于天
切不可疏忽或存在侥幸心理
秦皇岛各大房地产开发商
一定要引以为戒
来源: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