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公司,近日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秦文公馆、秦文广场项目通过审批,项目包含住宅及商业部分,具体公示如下:
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
关于秦文公馆项目核准的批复
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:
你单位报送的《秦文公馆项目申请报告》等材料收悉。依据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若干措施(2021版)》(秦政办字〔2021〕56号)和海港区资源规划局《关于秦文公馆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》(不需预审)、海港区发改局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》(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)等文件,经研究,原则同意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申请报告。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建设秦文公馆。建设单位为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西部快速路以北、横断山路以西、勤政街以南(具体地点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)。
三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工程总建筑面积156145.25平方米。其中:地上建筑面积101850.42平方米(包括住宅98753.49平方米、配套服务用房1587.50平方米和车库出入口、人防出入口、配电室、换热站等1509.43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54294.83平方米(包括住宅地下室19720.10平方米、地下车库34574.73平方米)。配套实施绿化、亮化、道路硬化、市政配套管网等工程。
四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3600.00万元,全部为企业自筹。
五、项目招标、绿色建筑(装配式建筑)、节能审查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核准项目相关文件:海港区资源规划局《关于秦文公馆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》(不需预审)、海港区发改局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》(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)等文件。
七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;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,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。
八、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,尽早实施,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、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、建设进度、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,主动接受发改、住建、资源规划、生态环境、城管、水务等部门监管。
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
2022年9月6日
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
关于秦文广场项目核准的批复
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:
你单位报送的《秦文广场项目申请报告》等材料收悉。依据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若干措施(2021版)》(秦政办字〔2021〕56号)和海港区资源规划局《关于秦文广场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》(不需预审)、海港区发改局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》(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)等文件,经研究,原则同意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申请报告。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建设秦文广场。建设单位为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西部快速路以北、南岭路以东(具体地点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)。
三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工程总建筑面积56486.17平方米。其中:地上建筑面积38779.17平方米(包括综合商业楼、临街商业楼等),地下建筑面积17707.00平方米(包括地下车库、设备用房)。配套实施绿化、亮化、道路硬化、市政配套管网等工程。
四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000.00万元,全部为企业自筹。
五、项目招标、绿色建筑(装配式建筑)、节能审查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核准项目相关文件:海港区资源规划局《关于秦文广场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》(不需预审)、海港区发改局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》(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)等文件。
七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;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,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。
八、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,尽早实施,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、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、建设进度、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,主动接受发改、住建、资源规划、生态环境、城管、水务等部门监管。
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
2022年9月6日